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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开展“十一”安全检查工作 2013-10-08 14:45      阅读:1653


       为切实做好“十一”期间我院的安全生产工作,院办公室于9月25日至9月27日对石化院(包括哈南基地)、生物所、自动化所、物理所、自然所、高研院、能源院等七个在哈单位进行了安全检查,同时对火山所、大庆分院两个外埠单位的安全自检工作进行了电话监督。 

       本次安全检查重点对各院所“十一”期间的安全生产、防火防盗、值班值宿等工作进行了检查。多家单位在检查前已经进行了安全隐患的自查和整改,检查小组对各单位进一步强调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政务值班工作,严肃值班工作纪律,各级带班负责人和值班人员要24小时坚守岗位,要求畅通应急联动机制。同时还对能源院江北办公楼改造工程、自然所实验室维修改造提出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杜绝一切生产事故的发生,规范安全应急预案。在检查期间,对个别单位存在的遮挡消防器材、灭火器材过打压期,消防设备配备不全等安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其尽快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10月5日,副院长王钢同志带队到自然所实验室改造现场、能源院江北办公楼维修现场进行了施工安全检查,对物理所辐照实验室、石化院哈南基地等单位重点安检部位进行了安全调研。检查过程中,副院长王钢同志向假期坚守工作岗位的同事带去了院党组的关怀与慰问,同时进一步对单位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工作做出指导,督促工作人员提高安全意识,确保各项工作安全、顺利的开展。

                             

院办公室

二零一三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