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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科学院与广东省科学院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2017-12-12 12:51      供稿单位:产业化处      阅读:3906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部分省市对口合作工作方案》和《广东省与黑龙江省对口合作框架协议》,20171210日,广东省科学院与黑龙江省科学院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广东省科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廖兵,副院长李定强、周舟宇,黑龙江省科学院党组书记赵梅,院长郭春景,副院长赵立涛,黑龙江省科技厅副厅长大春(现挂职于广东省科技厅副厅长)出席签约仪式周舟宇主持签约仪式。

会上,廖兵表示,两院有各自的学科优势、地缘优势,此次以资源互补,平等双赢、共建共享为原则,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人才培养、开拓国际资源、平台建设、信息情报、党的建设等方面开展全方位的战略合作,同时院属研究院所也逐步启动全面合作,将开启深化合作的新阶段。今后,广东省科学院会落实好相关工作,以实实在在的合作成效,助力粤龙对口合作,把创新合作深度融入到创新型国家建设的进程中。

赵梅首先祝贺2017中国(东莞)国际科技合作周暨首届科研机构创新成果交易会成功举办。自今年3月份,两院已经就共同推进龙粤科技合作开展洽谈。希望以此次签约为契机,积极响应国家、两省的号召,学习广东先进的机制、经验、体制和模式,务实落实粤龙合作,对龙江振兴的发展、对广东的经济发展、对国家的科技创新将有一定的提升和飞跃。

郭春景介绍了黑龙江省科学院及院属相关机构在专业领域上的优势,特别强调了要利用好黑龙江对俄、对独联体国家优势,发挥好广东毗邻粤港澳和东南亚的优势,互通有无,梳理双方的技术需求,拓展区域合作领域,搭建共享平台。

郭大春指出,两院都是重要的地方科研力量,希望两院能够相互学习、互利共赢,共同结出丰硕的成果。

廖兵、郭春景分别代表双方在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上签字。两院相关院所负责人围绕遥感与地理信息、食用菌栽培、功能性食品开发、生态恢复、土壤污染防治、智能制造、精细化工、绿色环保、火山矿泥细节护肤品防腐体系构建等重点领域签署了8项科技合作协议。随后,双方就合作的领域和方式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并就夯实合作基础、提升两省区域创新能力,推动粤龙科技发展搭建合作平台等方面达成共识。  

广东省科学院发展规划与法律事务部、科研管理部及广州地理所、微生物所、生物工程所、生态环境所、化工院、智能制造所以及黑龙江省科学院对外合作处、产业化处及高技术院、微生物所、自然与生态所、石化院、大庆分院、自动化所、火山与矿泉所、能源环境研究院负责人等共约30人参加了签约仪式。

 

之后,赵梅书记、郭春景院长带队到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进行科技交流并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为我院能源环境研究院落实粤龙合作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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