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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首届巾帼标兵的决定 2011-03-17 11:20      阅读:3060



院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一年来,全院女性职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以高昂的工作热情和奋发的进取精神,积极投身全省“八大经济区”、“十大工程”建设中,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充分发挥了自己的聪明才智,为科学院跨越式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动全院创先争优活动的持续开展,激励全院女性职工为实现省科学院“十二五”发展目标做贡献,经院属各单位党委(党总支)推荐、院机关党委全委会初评,院党组决定授予马晓红、王勃、曲春艳、刘宇峰、刘赢男、李晶、何艳、张淑梅、高玉慧、斯琴图雅(按姓氏笔画排序)10名同志为省科学院首届“巾帼标兵”称号。

院党组号召全院女性职工向她们学习,学习她们克服困难、自尊自强、敢于突破的进取精神;学习她们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的高尚情怀;学习她们艰苦奋斗、顽强拼搏的坚强意志;学习她们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时代风貌。希望受表彰的同志们再接再厉、再建新功,为促进我院事业的新发展谱写更加绚丽的时代篇章。

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科学院党组

二O一一年三月七日

表彰文件及先进事迹详见院网站“党政建设”栏目

黑龙江省科学院机关党委

2011年3月17日